Tuesday, September 14, 2010

第三天

连续三天做同一件事对其他人来说应该很简单。可是对一个体格庞大的我来说连续三天走3公里路是一件不容易的事。

今早起来我的脚虽然没有很痛,但是脚板的水泡让我走的很不舒服。终于在出门去做运动前,我把它刺破让水流出来。刚开始走的时候还没那么痛,但是当我走到1.5公里的时候奇痛无比。折返的路程还有1.5公里,我只好慢慢地勉强地走了回去。到了停车场我的脚板已经痛到最高境界~麻到没有痛的感觉。回到家马上脱鞋脱袜让双脚放轻松。

痛~到底是好还是不好?对我而言“ 痛”,虽然让我很不舒服很辛苦,但是至少让我知道我还活着。看到朋友在痛苦中挣扎,我什么也做不了。只能告诉她:忍着点,吃了药等一下就不痛了。看到她痛到哭泣,我什么也做不了。只能拿着纸巾帮她擦干眼角流下来的泪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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